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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奉献助审判 忠于职守扬警威
—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强化队伍建设纪实
作者:谌嵘嵘  发布时间:2012-12-13 14:56:16 打印 字号: | |
  铜鼓法院网讯 在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人民法院,活跃着一支维护正义的队伍——法警大队。他们默默付出,默默坚守,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坚强后盾。近日,该院法警大队被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规范管理塑形象

  为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法警大队用制度筑牢司法为民的根基。近年来,法警大队先后制定了司法警察执行公务文明用语、学习、训练制度、警用装备管理制度、法警值班制度、对各类突发情况的预防和处置方案等,形成了内容涵盖法警队伍管理、警令实施、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并且在每年年终统一进行考核、检查。

  2011年8月16日,是刚到法警大队上班不久的小黄,负责全院机关安全值班,按照该院法警值班制度规定,值班法警当天要提前半个小时到院巡视,检查机关安全工作。由于头一天晚上协助执行局执行一起案件,到晚上11点多才回到家休息的小黄心想:“这么晚才睡觉,第二天晚点上班,应该能得到法警大队长的认可。”

  到了第二天,8点钟准时出现在法警大队办公室的小黄,被法警大队长胡永志当着全队队友的面狠狠地批评了一顿,并要小黄做出自我批评。事后,小黄极不情愿地上交了书面的自我批评书。

  “当时,我真的感到非常‘委屈’,后来,静下心来想一想,觉得胡队长批评得对,作为一名法警,协助执行是份内工作,不能居功自傲,更不能忽视制度的管理作用。”谈起这次被挨批的事,小黄至今仍觉得不好意思。

  走进法警大队办公室,一排排摆放整齐的工作日志映入眼帘。法警大队为督促法警依章办事,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建立了各种登记簿,安排专人进行登记和统计,坚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督查到位,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法警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用制度塑造法警新形象。

                      德才兼备素质高

  法警大队坚持每周一政治学习制度,始终在思想上与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常态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今年8月27日,法警邱辉冒着生命危险勇救落水老人的事迹,令被救者家属万分感激。

   “有人掉河里了,赶快救人”。8月27日早上6时,法警邱辉跑步晨练,途经铜鼓定江河畔路段时,发现很多人聚集在定江河畔的护栏边,在焦急的呼喊着。

邱辉赶紧跑步过去,看见有人在水里挣扎,落水者随时有可能被河水吞没。时间就是生命,情况万分危急,来不及多想的邱辉,迅速脱衣跳入湍急的河水中。凭借着在部队练就的良好身体素质和娴熟游泳技术,将老人救上了岸。

  上岸后,老人仍处于昏迷状态。邱辉不顾疲劳,随即对老人进行现场急救,在现场群众的协助下,将老人腹内河水挤出。几分钟后,老人终于有了呼吸,现场群众为邱辉的义举纷纷竖起了大拇指。落水老人被随后赶来的救护车送往医院。邱辉穿上衣服悄然离开现场回了家,像往常一样按时到单位上班。

  后来,有群众向当地电视台反映有人义救落水老人的英勇事迹,电视台记者与被救老人的儿子李革强通过多方打听,才知道救人者是法院的法警邱辉。

  翻开铜鼓法院近五年的通报表扬薄,法警大队为人民群众分忧解难的好人好事比比皆是。2008年,法警大队长胡永志和法警小张在铜鼓县城繁华路段,积极救助车祸受伤人员并及时疏导交通的行为,获得了路人热烈的掌声。2009年法警大队政委周洪金拾捡3万元,分文不少归还失主,令人肃然起敬。2010年法警大队副大队长黄亚南在武吉高速公路义救因车祸受重伤的小孩,受到现场群众高度称赞。

  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努力提高法警的业务水平。法警大队8名法警坚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他们克服年龄普遍偏大、记忆力下降的困难,努力提高自身学历。通过自学,全部取得了法律本科学历,其中有1名法警于2011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同时坚持每周四下午集中训练、平时由法警自行训练的制度,确保每位法警每周训练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由于纪律严明、科学安排,在每年由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法警业务技能竞赛考核中,均以优异成绩通过考核验收。参加2011年的宜春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岗位技能大练兵比赛活动,获得了团体第一名的好成绩。

                     忠于职守保平安

   “一个不到14万人的小县城,近年来平均每年进入法院诉讼的案件多达1200余件,面对这种严峻形势,法警大队没有一个人叫苦叫累。”分管法警工作的副院长黄崇涛每当谈起这支队伍,充满了自豪。

  近年来,随着铜鼓市政建设、高速公路建设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涉及的拆迁、人身损害、合同纠纷越来越多,与之相伴的是人们观念也在逐渐发生变化,婚姻家庭纠纷也显著增多,群众的司法需求越来越大。法警大队把不出事和预防事故作为法警工作的基本原则,充分行使职责,忠实捍卫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不因诉讼再闹心、赌心,用自己的言行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为警徽、法徽、国徽增光添彩。

  今年7月18日,铜鼓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公开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庭审前,作为原告的女方告知庭审法官,被告性情暴躁,有可能会威胁原告的人身安全。庭审法官及时把这一安全隐患进行了报告,法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派两名法警对被告进行安全检查,并参与庭审,同时制定了安全预案。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情绪激动,扬言要报复原告,在法警的多次警示下,被告耐心参加完庭审。

  庭审结束后,按照预案,法警让原告先行离开十分钟,后法警护送被告至法院门口的公交站台让其候车回家。法警正欲返回,发现原告仍呆在法院门口的公路对面,而此时,被告也已看到原告,被告在路边的西瓜摊上迅速夺了把西瓜刀向马路对面的原告飞奔而去。护送被告的两名法警来不及多想,不顾疾驰而过的车流,迅速穿过马路,冲向被告,在被告到达原告身边之前将被告牢牢控制住,并夺下被告手中的西瓜刀,避免了一起伤亡事故。随后,法警对被告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其移送公安机关。

  五年来,法警大队参与民事执行案件300余件,参与执结标的额700余万元,执行司法拘留62人,参与查封、扣押和冻结85次,外出执行52次,参与行政非诉执行71次,执行安保任务80余次。平均每年刑事值庭近200次,提押人犯近300人次,从未发生人犯脱逃、串供等任何事故。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威信,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荣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