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连续7年在宜春市两级法院系统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先后荣获“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省先进法院”、“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20余项。同时还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这是该院党组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带来的喜人景象。
党建工作氛围浓
该院党总支委员会建立了4个党支部和若干个党小组,全院51名党员均在组织中,做到了支部建在庭上,党旗插在群众身边。坚持通过党组会、党员大会、党员民主生活会等活动,使得党员干警始终保持着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5年来,该院组织163人次的干警参加各类培训,积极开展了争当办案能手、执行能手、调解能手和记录能手的评比活动,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和至少一次庭审观摩活动。同时,积极开展理论研讨活动,该院连续7年有党员干警撰写的学术论文在最高人民法院获奖。该院党总支委员会多次被铜鼓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热情服务获肯定
该院将党建和审判工作紧密联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和执行好各类案件。近年来,平均每年审理案件1200余件,无一错案,无超审限案。法院主动为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发展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针对涉及该县重大产业、重点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的案件,该院指派业务能力强的党员干警负责审理,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慎用强制措施,加强协调,努力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指派党员干警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培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近年来,该院平均每年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万余元,向特困当事人发放救助款4万余元,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法院还坚持深入社区、村组,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法律宣传咨询等活动。五年来,平均每年巡回办案180余件,开展法律咨询宣传20余场次。
百姓情结永不变
该院采取多种方式增强党员干警为民、利民、便民司法的意识和本领。坚持开展“班子下基层、干警进社区”等一系列“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为民、利民、便民”的服务宗旨,建立了完善的便民服务网络。该院聘任了126名司法协理员,为群众调处简易纠纷,协助法院化解纠纷,为法院执行提供准确信息。在全县所有乡镇和部分村组设立了近30个诉前调解室或者诉前调解点,诉前调解群众纠纷,努力减轻群众诉累,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党员干警进村入户开展法制宣传和帮扶活动,与帮扶村民建立深厚情谊。五年来,该院党总支委员会倡议党员干警为困难群众捐款,平均每年捐款1万多元,针对党员干警联系的贫困户进行了重点帮扶,解决了群众实际困难,密切了干群关系。(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2013年6月27日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