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会去搬运红豆杉了,为了几百元钱,不但要坐牢,还要交罚金,太不划算啦!”,日前,铜鼓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采伐、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该案的采伐者被判处三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的十一位农民,为了一天几百元的工资,参与搬运,也分别被判处了拘役和管制,并被同时判处罚金。
审理该案的法官再次提醒大家,红豆杉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未经许可,擅自移植、采挖、出售红豆杉都是犯法的,帮助搬运红豆杉也是犯法的,不要像本案中的十一位被告人一样,被高额的工资所诱惑,最后落得坐牢又处罚金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