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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日报:用真情书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铜鼓县人民法院服务群众工作纪实
作者:张荣辉  发布时间:2015-09-18 11:13:09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铜鼓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不断强化服务群众工作的自觉性和实效性,时刻倾听群众呼声,用一片真情帮民需、解民忧,在彰显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书写着服务群众的新篇章。5年来,该院分别荣获“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省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20余项,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服务窗口打开 敞亮群众心口

  铜鼓县排埠镇华联村村民李某的养子不愿意赡养老人,老人想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然后到敬老院养老。纠纷经过多次调解,仍未能达成调解协议。今年5月,老人来到法院咨询,看有无解决问题的合适办法。“打官司不像他人所说的那么麻烦,其实很方便的。”李某说,“来了以后,悬着的心就放下来了。”

  为方便群众诉讼,铜鼓法院建立了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立案信访窗口服务流程图、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图等全部上墙。来院的群众根据诉讼服务中心内部的指引,即可得到包括诉讼引导、纠纷分流、材料收转、查询咨询、司法救助、立案审查、诉前调解等面对面、零距离的贴心服务。该法院还在诉讼服务中心内设立了导诉台,由专职导诉员负责接待来法院办事的群众,尤其是第一次来法院打官司的群众。在诉讼服务中心还设立了法官约谈室、调解工作室,及时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等有关的司法服务,为群众提供了最大便利。群众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就能亲身体会到法院便民、利民措施带来的方便和实惠。

  化解矛盾纠纷 促进和谐稳定

  今年年初,胡某在刘某居住房屋的相邻地段上,建造了一栋新房。刘某称,胡某建房打桩,导致了他的房屋出现裂缝和墙面渗水受潮。而胡某认为刘某的房屋有微小裂缝是正常现象,与其建房打桩没有关系。双方多次协商,未能达成调解协议,邻里关系逐渐恶化。

  为此,刘某将胡某起诉至铜鼓法院,要求胡某赔偿财产损失。在经过多次调解仍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法官决定邀请当地镇、村调解员上门现场察看房屋受损情况,并召集双方当事人再做调解工作。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在法官充分释明相关的法律规定后,双方都作出让步。胡某一次性补偿刘某各项损失1万元,并当庭付清款项。双方均表示今后要与邻为善。

  2012年以来,铜鼓法院在全县选配了126名在当地有威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人民调解员,积极构建覆盖全县范围的纠纷调处网络。3年多来,平均每年运用诉调对接机制化解矛盾纠纷近百件,既减轻了群众诉累,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执行措施 维护合法权益

  袁某系一起买卖合同的被执行人,当法官打电话给他,要其履行法律义务时,袁某拒绝接听法官的电话。法官多次上门做工作,然而袁某要么躲着不见,要么以没钱为由一直拖延。为此,铜鼓法院决定对袁某进行司法拘留。见法院动了真格,袁某赶紧交钱履行法律义务。

  2015年,铜鼓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做五员法官,让群众满意”活动,大力开展集中执行“春雷行动”,曝光了17名被执行人的姓名,在全国法院执行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8人,报公安限制出境人员30人,司法拘留6人,共发放执行款150余万元,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对一些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执行案件,铜鼓法院适时邀请当事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以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执行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对执行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与管理,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铜鼓法院执行案件执结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提高了7个和10个百分点,平均执行结案时间缩短了4天,一批多年未结的疑难案件得以执结,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司法公开透明 赢得群众信任

  “坐在家里,就能看到县法院巡回审判的过程。动动手指,就能了解县法院的工作。”为顺应时代的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和关切,铜鼓法院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今年以来,该法院召开了两次新闻发布会,分别向社会通报法院通过司法手段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情况和法院半年工作成果。通过“公众开放日”和“庭审进乡村”活动,让社会各界熟悉法院和法院工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全面公开案件审理过程,以司法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将所有符合公开要求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依法上网,在铜鼓电视台、《今日铜鼓报》专题进行了11次的法院工作宣传,在电视、报纸、网站发表宣传文章200余篇。法官到乡镇、街头、村组开展专题法制宣传16次,征求意见建议56条,发放宣传资料8000多份,还专门制作了宣传板报栏在县城公交站台展出,让群众了解法院基本职能、基本诉讼常识,公开法院服务内容、服务电话等,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树立起阳光法院的良好形象。
来源:宜春日报2015年9月16日头版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