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多亏了你们,这钱我要了十年都没要回来啊,真的谢谢你们!”这虽然是一句普通的感恩话,却让我们办案法官的内心感到温暖,因为这是我们的职责,完成使命让我们感到光荣。
王老太今年78岁了,腿脚有些不方便,家住农村,条件并不宽裕。十年前她把三千元钱借给了同村的李某应急,然而李某应急完后对还钱的事只字不提,王老太见此情形就主动找到了李某,但是李某一拖再拖,于是展开了长达十年的讨债“持久战”。今年年后,李某夫妇外出打工,王老太上门找不到李某,迫于无奈,于是步行了十几里路来到县法院寻求帮助。
盛法官受理这个案件之后,热情接待了王老太,并按王老太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李某,但始终联系不上,于是盛法官主动上门找到了李某的父母。当他们得知盛法官的来意之后对此事避而不谈,接下来盛法官的几次上门还吃了“闭门羹”。虽然碰了壁,但盛法官并没有因此而气馁,几番努力之后最终找到了李某的父母。经过反复沟通,盛法官弄清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并开展了一番耐心的调解,但调解开始进行得并不顺利,双方当事人情绪开始激动起来。在稳定他们的情绪之后,盛法官采取了单独会见的调解方式,这招还真奏效,李某的父母在劝说之下同意了替李某还钱的请求,并在约定的时间来到了王老太家中,当着盛法官的面把钱还给了王老太,王老太拿到自己追讨了十年的三千元钱,激动的眼泪瞬间流了下来,在家中拉着盛法官的手久久不肯放。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滴水足可以映射出太阳的光辉。在我们平常的工作中,能让一起棘手的民商事纠纷或轻微的刑事案件得以调解结案,让曾经“剑拔弩张”的当事人能够握手言和,这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是最直接也是最大的收益,从中体现的利益价值会远远超过案件本身的价值。作为一名法官,我们要处理好手中的每一件工作,办好手中的每一起案件,让到法院寻求救济的当事人受到应有的尊重,让案件中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这不仅能检验出一个优秀法官的司法能力和职业水平,更能体现我国司法的人民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