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并闹上法庭。11月10日上午,铜鼓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城南社区活动室公开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这一特色的普法方式吸引了周边众多居民前来旁听,不少居民直呼类似的庭审模式以后应该一直开展下去。
被告王某于2015年通过该县一家中介公司向原告许某借款50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款利率为每月2%。支付利息几个月后王某即停止了支付,许某要求王某归还借款及约定利息,王某却迟迟不还,无奈之下,许某只能将王某诉至法院。考虑到该案具有普法教育意义,10日上午,铜鼓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城南社区活动室公开审理该起案件,虽然围观群众较多,但庭审还是在法官的维持下有序进行。原告、被告按照法定程序依次进行法庭陈述、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城南社区活动室处于该社区居民楼群中心,是居民聚集的主要场所。法官在自家身边审理案子,对不少居民来说是个新鲜事。围观居民中不仅有中年人,还有老人和小孩,有些居民甚至站着听完整个庭审过程。
该院民二庭杨庭长表示,此次巡回法庭是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开展的一项普法工作,在社区人员聚集场所开庭,一方面可以借此案例提高社区居民对民间借贷的警惕性,另一方面可以让更多的群众旁听庭审,破除审判工作的神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