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人民法院自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以来,陪审员在法院审判工作中发挥着巨大作用。下面就讲讲他们的几个小故事。
这份热情我会一直保持
自由职业的陈宏现在成了法院的“上班族”。前年开始,他在铜鼓县法院干起了人民陪审员工作。这两年,他多次进出法庭,也参与过不少案件的合议。法院会提前半个月左右告知陈宏,并请他来查阅案卷。庭审时,陈宏要全程参与,和法官一起合议,有异议时便提出自己的意见。
2016年,农民王某给自家房屋新建了围栏,同村农民李某在放学回家途中误撞围栏,造成围栏倒塌,自身骨折,住院花费2万余元。在合议庭评议时,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违规修建围栏,造成原告重大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而陈宏认为虽然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造成原告人身损害并非故意,而原告自己也存在过失,故应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最终陈宏的意见得到了合议庭的认同,这使他充满了成就感,激发了他陪审工作的热情。
有一个离婚案,法官做了三次工作都没成功,陈宏利用休息日时间找到双方的父母,从亲情着手,还特意为他们安排了一顿团圆饭,在他的耐心劝说下,双方最终和好。
细心观察也能提供一条捷径
一脸严肃表情、胸前佩戴标牌,乍看起来,人民陪审员戴维忠与法院工作人员没什么两样。
戴维忠曾在社区干了多年的调解工作,在他参与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庭审中,原告诉请被告偿还5万元的借款及6000元利息,案件经过举证、质证、辩论,被告的借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庭审到了调解阶段,法官在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时,原告明确表示愿意、只要被告有还款诚意可以做些让步,可被告欲言又止。陪审员戴维忠通过观察被告的举止,感觉案件能调解的可能性很大。
休庭期间,他主动去做被告的工作,针对被告目前做饰材生意、有一定的还款能力等情况,明确告知他,作为债务人不履行还款责任,一旦进入信用系统黑名单,将影响其贷款、坐飞机、坐火车、住酒店等。听完这番话,被告陷入了思考,最后他终于表示愿意还钱,条件是原告放弃6000元的利息的主张,经过协商,原告同意了被告的条件。
我愿成为一座拉近距离的桥梁
人民陪审员何世腾是一名村支书,他依靠多年来农村工作的经验和群众基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拉近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努力寻求法与情的结合点。
王某诉李某、丁某、范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原告赶羊回家,路遇三被告醉酒骑摩托车将原告的2只羊撞伤,双方因此发生争吵,而后互殴。导致原告王某身体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原告诉请要求被告赔偿8000元。庭审中,双方矛盾非常大,对赔偿数额也争执不下。进入调解阶段后,陪审员何世腾利用自己跟原被告同村、双方对自己都比较信任的优势,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在教育被告要有一个端正积极的认错态度的同时,引导原告依照事实和具体情况做出一定的让步。通过大量的说服工作,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坚持原则才能对得起签上去的字
郑坚在铜鼓县国土资源局工作,同时他也是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不仅被随机抽选参加合议庭审理,也协助法院化解信访案件,开展诉讼调解、执法执纪监督等工作,还参与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工作。
“我是一名人民陪审员,我很清楚我的职责,坚持原则才能对得起我在裁判文书上签的那个字”郑坚常说。去年一次陪审,当郑坚开庭前查阅案卷,发现自己和被告是亲戚后,为了公平公正,他主动向法官提出了回避的申请。
一次执行中,被执行人许某令其妻从后门偷偷转移财产,正好被郑坚碰见,许某见状立刻向郑坚递上一支烟,并要求郑坚“通融”一下,事后会有好处。郑坚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许某的无理要求,立刻制止了许某的非法行为,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