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法院工作的亮点多,成效也显著,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希望今后能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司法监督员吴芳在典型发言中说道。
4月27日上午,铜鼓县法院召开2016年度人民陪审和司法监督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优秀人民陪审员和司法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在会上,部分优秀人民陪审员和司法监督员上台作了典型发言,并与参会人员共同分享各自工作经验。
“作为一名‘无袍法官’我很荣幸,在这几年的陪审工作中,我感受到法院对陪审员的尊重,同时也看到群众对我们的期望,今后我将继续履行好职责,提高陪审能力,做出更多让群众满意的成绩。”人民陪审员何世腾在经验分享时感言。
“拿到聘书这一刻我非常激动,这是组织对我们的信任,更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重托,我们当尽职尽责,不辱使命,切实履行好司法监督员的职责!”新聘任的司法监督员李承杰在现场作了表态。
据了解,铜鼓县法院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和司法监督员制度,加强对“两员”的培训、管理、考核等各项工作,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权力,提高参与度,扩大参审案件范围;主动邀请司法监督员监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促进司法公开透明。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司法监督员熟悉社情民意、善于联系群众等优势,切实使其担当人民调解员、执法监督员、法制宣传员和群众联络员等多重角色,使审判工作更加贴近民情民意,促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
2016年,该院55名人民陪审员共出庭陪审218人(次),参与审理或调解案件109件,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司法监督员参与重大执行案件、现场调解案件20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