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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公 告
作者:宜春市拍卖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5-15 16:20:13 打印 字号: | |
  受铜鼓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5月19日上午10时,在铜鼓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依法公开拍卖位于铜鼓县永宁镇城南中路289号-14号102室住宅(二中对面原好汉坡),建筑面积147.28m²,起拍价25.16万元,保证金3万元。

 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展示(竞买人自行了解、查看、以现状为准)、保证金汇款截止时间到2017年5月18日上午12时止,以保证金到账为准。收到保证金后,我公司5月19日上午拍卖会前在铜鼓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接受报名。

   有意竞买者(含优先购买权利人)请持有效证件和竞买保证金及200元报名资料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收款单位:铜鼓县人民法院

  账  号:158029108000000844

  开 户 行:江西省铜鼓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电  话:8716572  13879590760(法院卢主任)

  3290386  13907956630(拍卖公司彭先生)    

                                              宜春市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