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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作者:政工科  发布时间:2017-08-07 15:41:20 打印 字号: | |
  因工作需要,铜鼓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4名, 聘用制法警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条件

1、政治合格,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大专以上学历,以文秘类和法律类为主;

3、能熟练操作电脑,每分钟正确录入60字以上,正确率达90%;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二)聘用制法警条件

1、政治合格,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4、身高1.70米,双眼裸视力1.0以上。

5、退伍军人条件可适当放宽(学历为中专以上,身高1.68米以上)。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8月10日

2、报名地点:铜鼓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联系人:郭基文,联系电话:0795-8722389、手机13970573328。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五、考试

 对应聘书记员岗位人员,考试采取实际操作+面试的方式。实际操作每分钟录入中文60个字以上,正确率达90%者视为达标,达标后方可参加面试;最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对应聘法警岗位人员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体能达标后方可参加面试。体能测试项目:立定跳远、引体向上、100米短跑、1000米长跑。体能测试占70%,面试占30%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六、聘用

  对考试、测试合格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后,表现好的可以续签合同。

 七、待遇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为合同制用工人员,每月工资实行基本工资1800元+误餐补助(以饭卡形式发放)相结合的计薪方法。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0一七年八月一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