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人民法院 铜鼓县公安局
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拘留所在执行工作中强制措施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职能优势,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合力破解“执行难”,铜鼓县人民法院、铜鼓县公安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和《全省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会议纪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铜鼓县人民法院和铜鼓县公安局专项协作机制,相互沟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努力打造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铜鼓经验”。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政法工作新形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铜鼓县人民法院与铜鼓县公安局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共同探索新形势下涉诉矛盾化解的科学方法和有效途径,最大限度化解被司法拘留人所涉的矛盾纠纷,即时消除不和谐因素,确保司法拘留措施和拘留所管理教育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贡献应有之力。
二、 矛盾化解工作机制
1、协作联动机制,铜鼓县人民法院与铜鼓县公安局针对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具体由铜鼓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与拘留所所长负责,每个季度初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被司法拘留人收拘、管理、教育以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展情况,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研究,对司法拘留矛盾化解工作遇到的问题协商进行讨论,以达成共识,共同开展业务学习,经验交流和总结工作;2、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点对点”专线,作为开展司法拘留矛盾化解工作的信息网络通道,实现对被司法拘留人的基本信息、案情、争议焦点、司法拘留矛盾化解进展工作的信息共享。逐渐实现远程视频谈话与会见,便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拘留所工作人员、被司法拘留人及其家属通过远程视频对话,开展心里疏导和矛盾化解;3、动态反馈机制,拘留所及时将被司法拘留人的日常表现、认错悔过,履行意愿、矛盾化解工作的进展情况等及时反馈铜鼓县人民法院。铜鼓县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前解除司法拘留的,应当及时通知拘留所,并办理相关解除拘留手续;4、应急保障机制,制定被司法拘留人应急预案,对于在拘留期间发生突发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安排,快速反应,确保安全。
三、 矛盾化解程序
1、全程化解,铜鼓县人民法院对于符合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行为人,在采取拘留措施的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应当耐心做被司法拘留人的说服教育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争取被司法拘留人认错悔过,积极主动履行相关义务。公安机关拘留所设置专门的司法拘留矛盾化解工作室,建立司法拘留矛盾化解工作台账,对矛盾化解工作实行全程留痕,将人民法院和拘留所对于矛盾化解情况制作的谈话笔录,视频、音频材料记录在册,形成司法拘留矛盾化解档案;2、拘留衔接,拘留所凭《司法拘留决定书》和《司法拘留通知书》收拘被拘留人,做到及时收纳,应收尽收。建立针对被司法拘留人的绿色体检通道,对于人民法院决定采取拘留的行为人经过依法体检后快速办理收拘手续,确保衔接工作顺畅;3、案件对接,铜鼓县人民法院将被司法拘留人送拘时,执行案件承办人员随案移交被司法拘留人的基本信息,涉及案件及矛盾纠纷的焦点、重点,并提供相关案情材料、承办人及被司法拘留人家属联系方式。拘留所应当及时掌握个案的矛盾纠纷情况,明确矛盾化解责任人和参与人,制定矛盾化解具体工作方案;4、教育疏导,拘留所管教民警在被拘留人收拘后及时开展首次谈话教育,把握矛盾化解的黄金时间和最佳契机。要坚持耐心释法,晓之以理,因案施策,因人施教,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引导和情感关怀。在拘留期间,执行案件承办人应当主动到拘留所,与被执行人进行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履行意愿,适时开展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争取矛盾纠纷的早日化解;5、分类化解,拘留所根据被司法拘留人矛盾纠纷性质、影响、危害程度和化解难度,实行分类化解,落实具体责任负责人,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经与人民法院协商,管教民警具体实施。铜鼓县人民法院指定经验丰富的法官协同拘留所专门针对被司法拘留人开展心里疏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铜鼓县人民法院和铜鼓县公安局要充分认识开展司法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增强工作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履职,密切协作,积极构建司法拘留矛盾化解工作联动机制; 2、完善机制、规范运作。铜鼓县人民法院和铜鼓县公安局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被司法拘留人的拘留措施审批程序,制定具体操作规范,并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建立健全司法拘留矛盾化解长效机制;3、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铜鼓县人民法院和铜鼓县公安局应当定期评估矛盾化解工作成效,不断改进和提高矛盾化解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培养和发现先进典型,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加大对外宣传,树立良好形象,共同承担起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法院执行难,促进铜鼓和谐稳定的社会责任。
铜鼓县公安局 铜鼓县人民法院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