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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本省无区别 执行款赣湘同分配
作者:赖震  发布时间:2018-12-28 09:46:25 打印 字号: | |
  2018年12月24日,湖南省长沙市一位70岁的老人罗明秋特意从长沙市赶到了铜鼓县人民法院,将一面绣有“公正执法、勤政为民”的锦旗送到铜鼓县法院执行局,以感谢该院执行干警为他们执行到了一笔追还多年未果的融资款。

  罗明秋系湖南省长沙市退休老人,其经人介绍得知,铜鼓县某私营企业需融资进行生产,遂邀集其余18位老人投入了共计300多万元到该企业。但天有不测风云,该私营企业业主王某不幸意外死亡,该企业也停产至今。罗明秋等人在法院起诉后申请执行,但该企业早已停产停业,所欠下的债务一时无法清偿。罗明秋等众人心底顿感冰凉,几百万的养老钱似乎打了水漂。

  近日,铜鼓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了解到王某个人名下有在建工程一个,遂与王某遗产继承人取得联系,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后,最终达成共识——拍卖王某个人名下在建工程,所得款用于归还债权人的各类款项。由于王某在铜鼓县本地债务也较多,罗明秋等人系外地人,所以一直担心铜鼓县法院在拍卖成功后所得款项只分配给本县的债权人。显然,罗明秋等人的顾虑是多余的,铜鼓法院按照法律规定,一视同仁地保护所有债权人的合法权利,罗明秋等人均分到了其应得款项。老人在收到法院的领款单时激动地说道:“虽是寒冬,却感受到了铜鼓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带来的浓浓暖意,这是我们十九位老人的心底感谢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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