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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款不放弃 执行不缺席
作者:汤亚男  发布时间:2019-01-30 08:17: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铜鼓法院执行干警来到铜鼓县温泉镇禄田村村民李某家中,为其送上了等待已久的执行款。

  事情还得回到三年前说起,2015年8月,被告汤某将新建住房的水磨石工程承包给不具有工程建设资质的被告丁某,并提供水泥,丁某则提供工具和石头材料,并雇佣无技术资质的陈某帮助其做水磨石。8月30日上午8时,丁某见机器运转正常就离开现场,9时许,陈某在做水磨石过程中因触电身亡。

  案件经法院判决,被告丁某需赔偿受害人的直系亲属原告李某、陈某、陈某某各项损失近20万元,扣除事发后已支付的5.2万元还应支付约14.5万元;被告汤某需赔偿各项损失近12万元,扣除事发后已支付的5万元还应支付约7万元。

  2016年11月,李某、陈某、陈某某向铜鼓法院申请执行。但两名被执行人均在外务工,表示家庭困难,并无积蓄。经法院“四查”,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终结本案执行。

  虽然执行已经终结,但铜鼓法院的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在终结执行后两年多的时间里,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及其亲属沟通,了解被执行人的信息及近况。多次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将申请人家中的困难向其说明,劝告被执行人尽力克服困难,尽快履行剩余的执行款项。在铜鼓法院执行法官不断的耐心劝导下,两位被执行人省吃俭用,每隔一段时间就尽自己的能力向铜鼓法院上交部分剩余执行款。

  2019年1月,被执行人汤某又通过法院账户上交了5000元执行款。为减轻申请人诉累,铜鼓法院执行队伍在收到款项后第一时间去往申请人家中,为其送上了等待已久的执行款。

  执行仍然没有结束,铜鼓法院执行法官表示,将继续与两位被执行人联系,直到执行款项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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