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铜鼓法院一直在行动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铜鼓法院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传播,确保干警和群众安全。
一是下发《铜鼓县人民法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成立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要求在确保生命和身体健康的前提条件下,做好工作安排,原则上不要求集中办公,实行弹性工作机制至2月9日,期间要求带班领导和轮班人员在岗履行职责。强调返岗人员一律戴口罩上班,相互之间非工作需要不串门,见面不握手。
二是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消毒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外来车辆在无特殊情况下,不允许其进入院内。每天坚持对入院车辆进行消毒,对全院范围内的门把手定期消毒,对诉讼服务区、干警通道、楼道过道定期消毒,为干警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工作环境。
三是对返岗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对全院有武汉返乡人员接触史的干警备案,并叮嘱其居家隔离,每天上、下午测体温,如果体温异常则及时向院办公室报告。疫情防控期间,安排专人开展体温检测工作,对所有入院人员进行监测,对体温超过37.3度的人员,及时报备。
四是积极组织捐赠活动。在该院党组的带头捐款下,全体干职工积极响应,踊跃捐款。截止2月3日,共收到该院干职工的捐款11850元,所有捐款于当天捐送至铜鼓县红十字会,用于铜鼓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救援等需要。
五是积极参加联防联控工作。干警踊跃报名参加全县志愿者活动,协助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该院驻三都镇大槽村和三都镇东浒村的2位第一书记,坚持与所在村的村干部、党员,奋战在疫情一线,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协助关卡值守等工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龙浴等院领导到村督查疫情防控工作,并为每村配送了一批口罩等抗击疫情急需的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