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七旬老汉家门口被打索赔三年无果,大塅法庭上门服务解民忧!
作者:樊伟富  发布时间:2021-04-12 11:29:23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和睦的邻里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然而铜鼓却有两户邻舍却因为一只鸡而拳脚相向,一方受伤住院,一方羁押看守所,待受伤的一方出院痊愈后,索要赔偿三年无果。法庭受理后,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得以解决。

2017年11月09日,家住铜鼓县大塅镇的余某在吃完午饭后,到邻居孙某家门口找孙某理论养殖的鸡在他菜土里吃菜的事,但孙某不但不听,反而说就是要放出来。余某上前就将孙某往地上一摔,致其倒地后还朝其胸部踏了一脚,接着又朝他手臂及背部打了两拳,致年已七旬的孙某受伤。

孙某被紧急送到县医院住院治疗,鉴定为头部、胸部、双肘部损伤,致肋骨骨折,余某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待孙某休养回家后多次找余某索赔协商赔偿事宜,索赔三年无果后,在帮扶干部的帮助下来到大塅法庭求助。

大塅法庭了解到孙某诉求帮助其立案后,来到当地村委会了解双方的情况和事发经过。但得知余某已经外出无法联系到本人,法官来到余某父母家中,打听余某的地址和了解事发经过。在得知余某确已外出无法联系的情况下叮嘱余某父母想方设法与余某联系,告知孙某诉讼事由;同时法庭依法启动公告送达程序,在当地张贴公告。3月29日,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依法判决余某十日内支付给孙某赔偿款共计5589.77元,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大塅法庭面向农村,面对的很多是家长里短、邻里纷争,法庭没有简单的就案判案,而是到田间地头调查摸底,努力追求审判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积极回应老百姓诉求。

 
责任编辑: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