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鼓法院生态旅游法庭与人民调解员通力合作,成功调处一起旅游纠纷案件,有效保障了民营企业和游客双方合法权益。
2019年,在南昌的程女士通过朋友的介绍来到铜鼓观光旅游,对铜鼓的绿水青山赞不绝口。在来到某休闲旅游景区更是想留下来,随即与该景区酒店签订会员协议,向该酒店预存5万元成为会员,并约定协议有效期为2019年至2021年。但受疫情影响,程女士无法如往常一样享受服务,则要求合同到期后酒店在扣除程女士的消费金额后,把剩余款项退还给程女士。双方签订终止协议,约定2021年12月30日为退款时间,但到期后程女士迟迟未得到酒店的退款。程女士在与酒店业务员沟通未果后,于2022年3月份以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向铜鼓法院提起诉讼。
铜鼓法院生态旅游法庭法官随即联系程女士向其了解情况,从其言语中感受到其对铜鼓的喜爱以及这次签订的会员协议给她带来的些许不好印象。了解情况后认为本案如果仅从合同关系上去简单地生硬判决,势必会给县域旅游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不利于旅游产业发展。于是便找到酒店说明程女士的诉求,并将游客与景区及酒店的利害关系依法向酒店进行说明。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在兼顾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酒店承诺会于近期将款项退回程女士,程女士也很理解近年服务行业的困境并主动申请撤诉,双方均对结果表示满意。
疫情导致旅游合同纠纷增多,铜鼓法院生态旅游法庭本着诉源治理的工作理念,有案时办案,无案时普法,做到为游客提供一站式司法便民服务,切实做到旅游纠纷“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为铜鼓旅游经济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