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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2-03-29 14:42:06 打印 字号: | |

铜鼓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铜鼓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铜鼓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部分  铜鼓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铜鼓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铜鼓县人民法院是主管审判工作的国家审判机关,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3、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各类再审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

4、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5、依法按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有关案件;

6、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及法律规定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依法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7、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本院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教育培训、机关党建等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工作人员;

9、负责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10、负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1、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1个,即铜鼓县人民法院。编制人数53人,实有人数102人,其中:在人数87(包括在编人员49,聘用人员38),退休人员14,遗属1

 

第二部分铜鼓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铜鼓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铜鼓县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577.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5.43万元,增长10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7.9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铜鼓县人民法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577.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5.43万元,增长106.9%。主要原因是以往年度年初预算未做项目预算,2022年把项目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78.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3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03万元,增长3.8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30.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7万元;项目支出79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6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6.4万元,增长5868.66%,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8万元,资本性支出7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444.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5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6.79万元,增长133.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22万元,增长52.98%;住房保障支出37.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万元,下降9.39%。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30.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9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85万元,增长7.28%;商品和服务支出145.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44万元,下降9.0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4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43万元,增长6974.3%;资本性支出7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3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0万元,增长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铜鼓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77.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5.43万元,增长106.9%。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444.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6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78.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3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03万元,增长3.8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30.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7万元;项目支出79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6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6.4万元,增长5868.66%,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8万元,资本性支出7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铜鼓县人民法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铜鼓县人民法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45.38万元,比2021预算减少10.17万元,下降6.54%。主要原因为2022年预算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未安排。

(九)司法救助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为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传递司法温暖,解决人民群众因案导致的急迫困难,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体现司法为民宗旨,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设立司法救济专项。为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需建立完善司法救助制度。

2)立项依据: 《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政委 [2014]3号)

3)实施主体:铜鼓县人民法院

4)实施方案: 健全救助金申请审批制度,使更多需要获得救助的当事人得到救助。每年争取受助人数比例、社会公众满意度、救助对象满意度逐年上升,涉诉涉访率逐年下降。

5)实施周期:长期

6)2022年度预算安排:5.4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详见项目绩效目标表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铜鼓县人民法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1万元。其中:

其中:

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接待1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购车计划暂未审批,暂无购车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201110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纪检监察事务-派驻派出机构,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204050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行政运行,反映法院的基本支出;

204050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法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405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两庭”建设,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20405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铜鼓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铜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