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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高高兴兴拍抖音,谁知楼顶摔下酿重伤!
作者:朱石坚  发布时间:2022-07-05 21:38:18 打印 字号: | |

近日,铜鼓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承办法院经过多次实地勘察,组织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化解了矛盾。

2021年4月,柒女士与朋友在某农庄用过晚餐后,朋友见农庄楼顶平台(农庄系一层楼房)适合观光游玩,便邀请柒女士及其他朋友到楼顶平台拍摄“抖音”。当时,柒女士正拿着手机帮众人拍摄视频,恰逢天色渐黑,柒女士在后退时未注意楼顶围栏情况,不慎绊倒从屋顶跌落,致使身体多处不同程度受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柒女士将该生态农庄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生态农庄赔偿其各项损失13万余元。

法院认为,柒女士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晚餐后前往楼顶拍摄抖音,虽然楼顶有一定防护设施,但并不完备,其自身应当预见有一定危险性。而农庄作为经营性场所,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柒女士的合理损失予以赔偿。

承办法官从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特邀村干部参与到调解当中,向农庄老板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在充分考虑柒女士伤情及误工等产生的身体及心理伤害等因素下,通过法官辨法析理,耐心解释和劝说,最终达成该生态农庄赔偿柒女士47500元的赔偿协议。

本案的发生,再次向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发出警示,积极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是每一位经营者、管理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违反此义务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另外作为民事主体的个人应该注意周围环境,保护好自己。

 
责任编辑:白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