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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躲猫猫” 法院早起扣“宝马”
作者:黄曙光  发布时间:2022-09-16 10:09:35 打印 字号: | |

高某系铜鼓法院一名被执行人,长期在广东省范围内活动很少回铜鼓,欠款四十余万元未还却还开着宝马5系汽车。铜鼓法院执行局干警多次到其父母家中,却未能找到人。于是,法院干警将高某情况向当地社区网格员进行了推送。

早上七点,执行干警接到网格员的电话,发现了高某的宝马汽车在小区内。执行干警立即赶往高某居住的小区,发现高某正准备启动车辆离开。执行干警立即将其拦停并将高某带至法院,同时对高某的宝马汽车依法予以扣押。

在执行干警讯问下得知,高某已回来几日,为躲避执行,隐瞒自己财产,每天早上8点前将车开到朋友公司,晚上再回到住处,此次执行干警也是在8点前到达其小区才将其拦了下来。

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知道有财产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于是决定将其名下的宝马车辆挂网拍卖。执行干警就该车辆拍卖与申请执行人熊某、兰某达成了一致的议价结果,并于当日将该车辆予以挂网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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