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铜鼓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法院专场——“非凡十年看法院,砥砺前行再出发”在铜鼓县融媒体中心举行,铜鼓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量力、谌嵘嵘、简卫华参加。刘量力介绍了铜鼓法院这十年特色亮点工作和经验做法,刘量力、谌嵘嵘、简卫华针对记者有关提问分别进行回答。
党的十八大以来,铜鼓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为抓手,创新诉源治理、环资审判、家事审判等特色工作,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为铜鼓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1.你们是如何发挥“和安庭”作用的?
谌嵘嵘: 新形势下,铜鼓县人民法院传承 “枫桥经验”,主动与辖区党委、政府联系,对接乡村基层力量,将人民法庭有机嵌入辖区社会治理体系,把化解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探索在村一级分片设立“和安庭”这一社会治理机构,变“被动收案”为“主动治理”,将大量潜在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消弭在源头。
一、把庭建在中心村。出台《关于“和安庭”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推动“和安庭”建设落地做实。根据全县社会治安状况、人口密度、地理位置等因素,在全县较集中的中心村建立“和安庭”。每个“和安庭”都要有“六个一”,即要有一间巡回审判室,要有一套办公设备,要有一块统一的门牌,要有一个统一的徽章,要有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要有一本规范的台帐。此外,“和安庭”还建立了调解员花名册和调解工作微信群,各成员之间相互协作,实现纠纷信息互联互通、具体案件适时会商、突发矛盾联防联动。
二、把力下到最基层。当纠纷被提交至“和安庭”,联络员立即核实了解纠纷的实际情况,向“和安庭”成员告知。如果是争议不大的纠纷,“和安庭”成员及时上门调解;如果争议较大一时难于调处,则在“和安庭”群里报告,成员群策群力,多元参与解决纠纷;如果纠纷难以调解,则转入立案程序,并巡回开庭。镇村干部熟悉社情民意,法官拥有专业法律知识。“和安庭”成员发挥各自优点,共同出谋划策,共同解决矛盾纠纷。
三、把法讲到心坎里。“和安庭”布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展板、购置了《民法典》、《法律知识一本全》等书籍。人民法庭定期与乡镇司法所、综治中心下沉到村镇举办法治讲座,针对农村高发常见纠纷,“和安庭”精准普法,挑选典型案例、做好庭审设计,用老百姓听得懂、能信服的语言及方式方法巡回审判,发挥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通过以案释法、普法,醇化村风民风社风,群众内心养成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习惯。辖区支部开会时,“和安庭”法官也会定期给党员上党课,既讲政治理论,也讲法律法规和案例,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党员中生根发芽,让党员带领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2.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审判机制及组成部分是怎样的,在宣传方面做了哪些相关工作,总体工作来取得了怎样的成效?关于环境资源下一步的工作规划什么?
简卫华:环境资源审判庭,以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对涉及环境资源的案件进行审理。组建专家智库,将林业、环保、国土等9个领域的11名专家纳入其中,同时建立了专家陪审制度和专家辅助人制度。在宣传方面,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公开审判、普法宣传、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延伸司法职能,普及生态环境法律知识,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实现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
2017年6月,铜鼓法院被授予首批“江西省环境资源案件司法实践基地。” 2020年1月,红豆杉博物馆被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评为2019年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基地,为全省政法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2020年拍摄的《红豆杉下的微笑》荣获全国法院第七届“金法槌”百优微电影。2020年6月6日,江西省生态文明宣传月暨“铜鼓县红豆杉博物馆”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铜鼓法院隆重举行。100多位群众、志愿者参与此次活动,通过旁听巡回审判、参观“铜鼓县红豆杉博物馆”,身临其境地接受了一场生态观念和法治观念的洗礼。
施行三合一审理以来,铜鼓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探索环资审判新模式,通过一系列举措,在环境资源保护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这里我想用三组数据来说明问题,第一组数据:2019-2021年间受理的涉环资刑事案件数同比2016-2018年下降41.82%,第二组数据:2019-2021年三年间受理的涉林刑事案件数同比2016-2018年三年间下降了79.55%,第三组数据: 2020年以来受理的危害红豆杉等国家珍贵植物案件为0。
下一步,铜鼓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创新审判机制,抓牢抓实环境资源审判效能提升、司法保护多元格局构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宣传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让绿水青山成为铜鼓的金山银山,用司法制度为铜鼓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3.少年法庭是以一个什么样契机成立的,它的机构设置、审判组织方式以及受案范围是什么?为做好少年法庭开展了什么特色的工作,后期如何规划?
简卫华:成立少年法庭是为积极履行未成年审判职能,促进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我院在原有少年合议庭的基础上,于2021年4月5日挂牌成立了少年法庭。少年法庭没有独立建制,从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选配人员组成审判团队,其中员额法官3人、法官助理2人、书记员2人。
少年法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模式,主要负责审理被告人或被害人系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原告或被告涉及未成年人的变更抚养权、侵权等民事案件。为全力做好未成年司法保护这一项工作,我院创建了“毕业生法律宣讲堂”“法官谈心室”工作品牌。“毕业生法律宣讲堂”工作品牌的核心为对毕业届中学生结合当前高发犯罪行为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打一剂毕业前法治教育的“强行针”,增强临近毕业的中学生法律知识素养,提升其对社会性事务合法性辨识度,坚守法律红线。“法官谈心室”则是采取“面对面”聊天、“吐槽”式等法治宣传模式,引导未成年人特别是可能具有特殊情况的未成年人,普及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目前已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10次,受众600人次。选派6人担任法治副校长,覆盖辖区6学校,履职18次。
我院还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八个有关单位会签出台了《铜鼓县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工作暂行办法》。并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关工委、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妇联、县团委等7个单位共同设立“铜鼓县家庭教育指导站”。后期,铜鼓法院将少年法庭建设、家事审判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紧密结合,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打造涉毒品、性犯罪、“两卡”类等法律宣讲堂精品课程,依托法治副校长,将“法官谈心室”“毕业生法律宣讲堂”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打造法校联动新特色。
4..对于执行工作,铜鼓法院近年来取得了什么样的进展?老百姓都想了解在执行中有哪些体现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措施?
刘量力:铜鼓法院执行局自2016年周强院长提出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以来,采取内外同发力的多头并进措施,创新工作体制,完善执行联动。对内进行了集约化管理改革,分类管理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三个执行实施团队、保全团队。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省“双一号工程”,在今年又成立了专门的执行立案窗口(执行事务中心)和针对企业案件的惠企快执中心。对外采取集中行动,每年开展“春雷行动”“夏季风暴”等行动,分别针对“涉金融不良资产”“涉企业”“涉民生及农民工工资”“涉公职人员”“涉黑案件”等专项执行行动,通过集中行动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到位率。
同时充分发挥执行联动优势,和公安、银行、保险、不动产、公积金、移动通讯等部门合作,对被失信执行人采取多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和查控措施。通过上述举措的运用,我院顺利通过了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考核,并获得了市县两级扫黑除恶工作的先进,逐年提升了执行工作的效率。
至于执行中的强制措施,以往老百姓都停留在传统的扣划存款、拍卖住房、对于不履行的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当中。铜鼓法院通过对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调研考察,逐步完善多方位、多层次的限制不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措施。现在的执行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让失信被执行人无法乘坐高铁、飞机、入住星级宾馆、出入境,这些措施已经广泛运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截至2022年10月,我院发布失信人名单465人次,限制高消费461人次,拘传420人次,罚款112万元,追究拒执罪6人。同时还在一些领域采取了悬赏执行、发布失信彩铃、失信平台曝光、对于公职人员推送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通告预罚款、预拘留等措施,让不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寸步难行”。
此外,我院近五年来加大针对有财产拒不履行特别是执行过程中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执罪的力度,打击了一批涉嫌犯罪的被执行人,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