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人民陪审员参与国家司法的政治热情,推进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3月17日,铜鼓县人民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仪式由副院长肖辉荣主持,55名新任人民陪审员及县法院班子成员、县司法局副局长张芬参加。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学珍出席并讲话。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宣誓仪式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新任人民陪审员高举右拳,面向国徽,庄严宣誓,一声声誓言铿锵有力,表达他们对法律的忠诚和敬仰,更表达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
集体宣誓后,施学珍对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表示热烈祝贺,并结合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意义和历史发展脉络与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交流。施学珍指出,人民陪审员工作意义重大,是落实人民民主的需要、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需要、是司法民主化的具体体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实践中的生动实践。对人民陪审员如何履行职责,施学珍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学习。既要学习政治理论,也要学习法律知识,既要熟悉审判职能,又要掌握审判技能,在总结提炼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尽快进入角色。
二是要积极主动。注重从被动陪审向追求主动庭审的转变,积极能动的开展陪审员工作,做法治精神、法院工作的宣传员,把人民陪审员作为提升自己、打开思路、了解法治精神的平台。
三是要担当尽责。在参审过程中明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引导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铜鼓这片红色土地上蔚然成风。
四是要清正廉洁。人民陪审员是“无袍法官”,必须牢记公权不可私用,有权不可滥用,以人民陪审员的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坚决不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树立起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仪式结束后,新任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通过庄严的宣誓仪式切身感受到责任的重大和使命的光荣,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陪审工作,主动向法官学习,积极传播法治理念,为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司法公正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