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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起纠纷,法官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6-16 18:49:22 打印 字号: | |

近日,铜鼓县人民法院与住建局、人民调解员多方联合成功化解五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是某小区的物业公司,五被告均为该小区的业主,因该小区的特殊性,五名业主从2014年至今未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遂起诉该五名业主,要求支付物业管理费。


为方便当事人,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五名业主了解他们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原因,五名业主均认为,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却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小区存在监控较少,安保、绿化、保洁不到位等问题。



随后,承办法官对该小区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该小区一定程度上存在业主反映的相关问题。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邀请住建局工作人员及人民调解员参与本次案件调解,向原告物业公司提出希望他们妥善解决管理不当的问题,物业公司表示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通过法官及在场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五名业主陆续将所欠物业费一次性缴纳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撤回了对这五名业主的起诉,双方握手言和,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来源:段小荣
责任编辑:白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