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法治护航。2023年6月5日是第52个世界环境日,为积极营造环境保护法治氛围,铜鼓县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庭联合铜鼓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采取“流动宣传,送法下乡”的形式,一路前往铜鼓县东河片区三都镇、大塅镇、带溪乡等地开展“保护环境资源”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发放宣传册,讲解发生在铜鼓县真实的案例,向群众普及盗伐林木、捕杀野生动物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知识;针对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耐心的为现场群众答疑解惑,倡导生态文明行为,号召群众加入环境保护的行列中;主动入户宣传,真正地将“送法”送到人民群众身边,在人民群众心中“植”入“保护生态环境就是爱护自己家园”的环境保护意识。
“现在大家的法律意识都很高,知道红豆杉不能砍、野猪不能抓,近年来我们法院和检察院办理的有关侵害野生动植物的违法案件也逐年递减,这都是大家一起努力的结果……”环资审判庭负责人面对群众娓娓道来。同时告诫群众破坏生态环境的表现形式及危害性,倡导广大群众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并介绍公益诉讼检察在野生动植物保护中的职能作用,鼓励群众发现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
下一步,铜鼓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 ,“打击犯罪”和“修复环境”两手抓,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影响力,为保护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