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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缘尽执意离婚,“一站式”巧解促好聚好散
  发布时间:2024-05-22 15:46:18 打印 字号: | |

近日,铜鼓法院法官通过向双方当事人析法释理,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于2021年登记结婚,生育一女一儿,现双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养、共同债务承担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诉至法院。因原、被告均不在本地,不方便到庭参加庭审,故承办法官在开庭前通过电话联系双方进行调解。


王某称“我同意离婚,儿子由李某抚养,女儿由我抚养,但李某需按照2000元/月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直至其成年,李某的债务均由他自己承担”,李某称“我们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没有意见。但小孩我们是一人抚养一个,不存在一方再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问题,所以我不同意王某的调解方案”。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避免当事人因离婚奔走法院,法官多次与双方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家庭情况,从法理、情理及子女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解释、劝说,但双方坚持离婚意愿。


“虽然你们执意要分开,不再继续共同生活,但作为父母仍应共同承担起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尽力减少对孩子的影响和伤害。”法官针对双方的矛盾焦点,情法相融地疏导、安抚,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正确处理纠纷。


最终,李某同意了王某的调解方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官立即组织王某和李某通过云上法庭的方式签订调解协议,此纠纷就此了结。


 
责任编辑:白婷